无语!14岁女孩拍色情封面
2007-08-19 00:01:34.0

杂志封面刊登性感照屡见不鲜,但《壹本便利》,竟以年仅十四岁而未成年少女,穿 一件半透明,并且湿透的睡衣照片作为封面,事件震动教育界。教育评议会批抨,该报道涉及儿童 色 情,
该少女是三人少女组合「Cream」的成员李蕴,她坐在水中面对镜头摆出各种姿势,胴体若隐若现。该报道称,李蕴是在母亲的陪同下拍摄有关照片。报道又形容,她是校内出名的「风头趸」,并提到她被色 魔跟踪的经历,文中称「初熟美少女又岂止吸引麻甩佬」。
教育评议会副主席何汉权批评,该辑照片涉及儿童 色 情,促请报业评议会关注事件,「将未满十五岁的少女性感相做封面,在教育界角度看已属暴露,涉及儿童 色 情。」他又指,内文列明该小童就读第三组别学校,并刊出其穿该校校服照,做法可悲,而且标签了该校及该名小童,做法并不公平。

借卖弄青少年 胴 体 刺激销量,在外国其实早有先例。著名美国(相关新闻 - 网站)时装品牌Calvin Klein,一九九五年在该国一辑牛仔服广告中,找来几位未成年的青少年,在镜头前穿上短小背心短裙,只有十五岁的女孩,趟在上搔首弄姿,有意无意间露出内衣裤。广告引起极大震汤,因由被指色 情 猥 亵,结果被政府饬令禁播。
何汉权认为,该小童的童年已被扼杀,
律师林顺馨指出,本港有法例保护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士,家长及监护人必须履行对他们的监管,这些监管包括保护未成年人士避免参与不道德的行为。她认为该杂志做法未必有违法例,但可谓「踩界」,而在道德上肯定有问题。
「为何那个少女的家长,要将个女的身体畀人欣赏呢?如果家长明知照片出来的效果是这样暴露,你叫小朋友日後如何面对社会、面对同学呢?对一个十四岁的少女,家长更加应该保护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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